久闻常书欣大名,终于找到时间拜读慕名已久的《余罪》一书,颇有感慨。能骗的我眼泪的小说并不多,《余罪》是其中难得的一部,它并无高深的辞藻,也无深刻的道理,《余罪》那朴实到有点土味的叙事扑面而来的是人的味道,是主角和他的朋友们成长中的酸甜苦辣,是一位警察走出警校、走向社会,面对罪恶的生动变化。
老常不按常理出牌,将主角和他的朋友们丢进了一个陌生的城市,让他们在没有任何外援的前提下生存四十天。但主角终究有主角光环,光环下的主角注定是无往而不利……当然大圣再齐天,也有五指山,最终身披主角光环的余罪被诳进了监狱,由此引出故事的第一个高潮——余罪卧底嵌入贩毒集团,智勇双全擒毒枭。
按理说此处应该是公安机关给余罪论功行赏了……但老常继续不按常理出牌,着重写了余罪与傅国生在审讯室里的对话。身在敌对阵营的两人却如同兄弟一样聊天,那份看淡生死的狂傲与绝望下的是对人性的念念不舍。
坏人首先是个人,然后才坏;人渣首先是一个人,然后才是渣……当我们这个社会唯正义与邪恶这等两分法是图时,我们仿佛刻意忘记了我们只是一个凡人,却妄图以「正义」的名义,以一介凡人之躯去剥夺他人身为人之权利——我们看不起罪犯,我们唾弃扒手蟊贼,我们蔑视过激杀人者,我们对于走上歪路的人不予丝毫同情心……可是,谁愿意犯罪?如果能吃饱穿暖,谁愿意行窃、乞讨?如果有重来,谁会过激杀人呢?对于那些我们眼中的邪恶,我们是否也同时在「行恶」呢?
老常笔下的好人和坏人,并不以他是否做了好事或坏事而区分。有的人面带慈悲却蛇蝎心肠,有的人流里流气却心怀慈悲。可就是那份蛇蝎心肠,在那深层的心灵深处未必没有一丝柔软,在那慈悲心怀的深处未必没有一丝凉薄冷漠。
警王对贼王将这份矛盾演绎得格外令我难忘。曾经的贼王因为陷害而锒铛入狱,陷害他的是一个警察;歪打正着,那个年代如果他没有被陷害,也许他早就被枪毙了。你能将陷害与拯救画上等号么?可恰恰是这份陷害,入狱十八年后的贼王出狱,并收养了四个孩子,三男一女。贼王教会了女孩作为一个贼最高超的技能,因为他担心她再次流落街头而无法自食其力;但又不允许孩子们行窃,因为他不想让孩子们重蹈他的覆辙。多年后,老贼王患了癌症,老三为了与竞争对手争夺项目,诓骗老大老二和老四为他偷窃外国公司机密文件——答案能容易猜到,他们被主角抓到了——最终老贼王用自己的生命为孩子们顶罪,只因为他爱着他们,希望他们不要走上自己的邪路。
我还记得余罪踏进老二家里时说的那句话。有一个地方,在那个地方藏着善良的人们内心的柔弱,在那个地方藏着罪恶的人们内心最后一丝光明,这个地方便是「家」。
心怀光明、身处黑暗的罪恶之徒之所以走上这条不归路,也许是社会将他逼到绝壁悬崖边……
身处光明、行走在阳光下的我们,也许只是比别人多了一份幸运,也许是因为我们身边有一位像老贼王那样的前辈为我们遮风挡雨,也许……也许是千千万万警察和武警的汗水与鲜血,让我们不被邪恶污染,不为乱世所困,居于安定祥和之九州,长于国泰民安之华夏……这是时代之幸,这是你我的幸运,这并非你我得之之必然,唯盛世年华享之之机运。
善,非善矣。恶,亦非恶矣。不以善恶断是非,不以成败论英雄。
我试图用一句话来总结余罪其人其事,「一个优秀的警察必然是一个有人情味儿的警察——人性之炙、赤诚之情」,但总觉得不够全面,忽然——
「黑夜给了我黑色眼睛,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。」
不知怎的,脑海中忽然浮现出顾城的这句话。
也许,对于余罪来讲,这句话正是对他最生动的总结。
老常的书都看过,唯独这本没看,调性都大差不差